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公示

首页 > 山西新闻 > 本地新闻|发布日期:1970-01-01|编辑: 山西

d800cab9bf371595e064d842aceb7047.jpg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北京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近年来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我省拟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181719(兼传真)  电子邮箱:zjj3181719@163.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  邮政编码:030024

  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  2019年7月24日

相关推荐
最新资讯
最新人物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