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积金贷款购房,每月按时给合作银行还款,可是最近手头很紧,公积金账户里有不少余额,能冲抵贷款吗?”近日,有市民咨询公积金贷款能否使用冲还贷?冲还贷业务如何办理?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公积金余额可以按月冲抵公积金住房贷款,这项业务的办理非常简单,市民可从个人网厅、手机APP等多种渠道申请。
申请“按月冲还贷”的对象为:在公积金中心系统内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冲还贷职工;缴存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少于1个月应还贷本息总额;冲还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存在冻结、担保等情形。在外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实行“按月冲还贷”政策。
公积金中心按月冲还贷职工,按照实际应还本息总额确定当月冲还贷额度。冲还贷职工为夫妻双方的,首先冲还借款人账户余额,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后,开始冲还配偶账户余额,冲还贷职工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一个月的借款本息总额时,冲还贷协议自动终止。
冲还贷职工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时,须通过个人网厅、手机APP等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办理渠道进行申请。冲还贷职工为夫妻双方的,需要双方分别实名登录办理渠道申请“按月冲还贷”业务,符合条件的,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操作“按月冲还贷”业务。
冲还贷职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按月冲还贷”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公积金中心即终止“按月冲还贷”业务。冲还贷职工提出提前终止“按月冲还贷”协议;冲还贷职工单一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全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还清的;缴存账户已冻结、担保或异地转出的;发生其他无法继续履行“按月冲还贷”协议情况的。
冲还贷职工每月根据还贷额及缴存账户的余额情况,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否充足,如有不足需提前将补充资金存入还贷储蓄账户,以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在协议期间发生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协议情况,贷款尚未还清的,须自行备足资金,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正常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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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冲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人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太原市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协议书》,在不改变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的前提下,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直接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一种提取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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