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后,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贷款,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等费用可获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20万元。 该局于4日发布《省级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促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健康发展。省级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担保、保险、评估等费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且贷款额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资助贷款利息、担保、保险、评估等费用总额的50%,最高资助20万元。 申报专利质押专项资金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在山西省辖区内办理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专利权质押合同;申报单位已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存在违约行为;申报单位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同时申报单位或者其法人代表、企业股东是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申报单位贷款合同中质押的专利权须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郭燕杰 景义轩
-
相关推荐 -
- 国庆阅兵战略支援方队领队康怀海少将 是咱山西应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山西多彩文旅活动迎四海
- 山西各界群众纷纷收听收看阅兵盛况 为祖国自豪
- 【办好艺术节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30余朵“梅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土地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山西多彩文旅活动迎四海
- 牵手华为!“山西造”电脑用上了国产鲲鹏处理器
- 国庆庆典礼炮“山西造”
- 忻州90后小伙儿,擎旗走过天安门
- 以先进标准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
- 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惠民措施落地实施
- 硬核!无人驾驶拖拉机等100台农机具粉墨登场
- 全国首次!数字文旅大会助力山西文旅产业智慧升级
- 我省公布农民工技能培训举报电话
- 山西省智能制造产业技术联盟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