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程琳决定逮捕

首页 > 山西新闻 > 本地新闻|发布日期:1970-01-01|编辑: 山西

  山西新闻讯(记者邓伟强)10月12日,记者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省晋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原党委第一书记程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程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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