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能源局消息,为探索构建“源(新能源)—网—荷(电动汽车)—储(蓄电池)”协同运行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提升需求侧主动响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我省出台《“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智慧能源试点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要创新性开展“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将电力平衡方式由“源随荷动”的单一方式转变为“源荷互动”的双向协同方式。
根据方案,我省今年将遴选1至2户具备条件的企业作为可控负荷聚合商试点企业,建设车联网平台,聚合充电站和电动汽车终端用户资源,以“中长期直接交易”方式开展非互动电量交易,以“月度挂牌交易预出清价格、日前出清响应交易电量”方式开展响应电量绿电交易,检验市场衔接机制、技术支持系统协同、需求响应互动、商业运营模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在更大范围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提供宝贵经验。
本方案自2020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7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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